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舅舅80歲未婚無子,60歲單身漢小有積蓄卻被媽媽要求照顧102歲外公,不想答應怎麼辦?

提要

未婚就要養阿公嗎?

圖/pixabay
圖/pixabay

本文共1007字

作者 蘇家宏律師

之前一個案例,原PO外公102歲,媽媽跟舅舅(未婚無小孩)也都80多歲,已無心力照顧,希望原PO可以承擔照顧外公的責任,原PO雖然未婚無子,一個月月薪也不多,實在很不想答應,該怎麼面對? 

算一算,原PO也應該快60歲了!建議勇敢面對,5點參考:

1. 確認媽媽希望子女實際照顧外公,還是金錢扶助

首先,102歲的外公需要人照顧,究竟是需要孫子女”親身”去照顧?還是多少負擔一點生活費用?要確認長輩的意思。

在法律上並沒有要求子女或孫子女”親身”去照顧,除非是自願去照顧,否則並沒有親自照顧的義務。但是,如果外公沒有足夠的財務可以維持生活,就需要討論以下的問題。

2. 確認外公在法律上是否有受扶養權利

外公名下的財產如果以不能維持生活的話,他就可以要求他的子女扶養,外公在法律上就是有受扶養的權利。

只有在外公的子女(媽媽、舅舅、阿姨)都無法盡扶養義務時,才會由孫子女去負擔。

3. 確認外公的子女(媽媽、舅舅、阿姨)是否都無扶養能力

外公的子女如果因為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法律上可以減輕其義務,簡單來說,除非外公子女完全沒有財產,否則至少要負擔一些義務。

不足的部分,再由孫子女負擔。

4. 確認自己的扶養能力

如果上一輩無法扶養外公,不足的部分,因為外公是直系血親尊親屬,自己也需要分擔扶養的義務。

5. 找政府的資源協助,並有被討厭的勇氣

不論如何選擇,國家有提供各種形式的社會福利和補助金,尤其是針對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原PO可查詢當地政府的社會服務部門,了解是否有相關的補助計畫可以申請。

在法律上是外公子女的責任,而外公的子女有能力負擔時,原PO(孫子女)自己已經自顧不暇了,是不一定要負擔自己不需負擔的責任,也許有一些情感的壓力,但這時候需要有被討厭的勇氣。

然而,如果自己有能力負擔,為家人付出,是值得大大嘉許與讚賞的。👍

註:

・民法第1115條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民法第1118條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本文由《恩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請點此

《恩典法律事務所》粉絲專頁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致力推廣「人平安,享財富」的理念。

延伸閱讀

上一篇
金融業經理被通知補稅80萬,存款卻只剩幾萬塊:為什麼我明明賺了錢,卻繳不出稅?
下一篇
兆豐金、玉山金、合庫金、第一金、中華電...每月3,000元,定期定額5年、10年績效PK,冠軍都在金融股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