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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主約搭配附約 留意各自效期

本文共426字

經濟日報 記者李秉豪/台北報導

保險契約可分為「主約」及「附約」,主約可以單獨投保,而附約則須要依附在主約上,不可單獨投保,一般而言,主約為基本保障,而附約則是針對特定範疇強化保障。

主約多為長年期或終身型保單,常見如終身醫療險、商業火險等,而附約則多為定期險。終身醫療險常見如實支實付、癌症險等,商業火險則有地震、水漬、颱風等常見附約。

附約通常可以透過契約變更進行增減,不需要因為調整附約而重新購買保單,不過主約若失效,除非特別批註「附約延續條款」,否則附約也可能一同失效。值得注意的是,主約及附約保障期間不一定完全一致,例如以壽險做為主約時,即使已繳完主約保費,若希望延續附約保障,仍要續繳附約保費。

由於附約一般保費較低,在特定領域又提供額外保障,因此保險公司會依據比例原則限制主附約是否可以搭售,或是主約保額須滿一定金額,才可搭配特定額度的附約。例如,若某保險公司要求主約保額須滿50萬元,才可購買10萬元附約,而投保者附約的需求高於10萬元,則需要另購主約,才可滿足其附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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