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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案引發關注 NCC明年立法計畫討論股權透明議題

本文共772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6日電

中嘉案上層股權轉讓恐有違反附款情形,NCC今天討論明年立法計畫,外界關注可能修法方向。NCC今天表示,主要方向是廣電三法拉齊管制,像是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內部也討論到股權透明化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通過「112年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報告案,及「113年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討論案。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明年立法計畫包含4個法案、14個法規命令與1個行政規則。法案部分,分別是網際網路試聽服務法草案(OTT草案)以及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三部法簡稱廣電三法)相關修法草案,方向上是廣電三法拉齊管制。

以有線廣播電視法來看,系統股權變動達5%才有申報義務,但更上層的股權異動,除非其他法規有規範,不然並不需要申報到NCC。中嘉案涉及上上層股權異動,翁柏宗表示,中嘉案可能涉及違反當初附款內容,內部也有討論到,可能就有線廣播電視法(有廣法)股權透明議題進行修正。

翁柏宗說明,廣電三法拉齊管制部分,像是廣電法股權轉讓要經過許可,但是衛廣法沒有相關規定等。以東森電視2018年股權交易案為例,同樣是持股轉讓,65%股份為外資凱雷集團持有,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經濟部投審會請NCC進行審議,但是,另外35%股權是東森國際持有東森電視,東森國際直接把持股賣給茂德國際投資,則沒有經過審議,兩部分確實有差異。

近期交易案也可以發現,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去年買下亞洲衛星電視85%股權,取得包含寰宇新聞台在內的9個頻道,NCC對衛廣法上層股權異動並無規範,目前僅針對董監事變更做後續審查。

NCC法律事務處副處長謝佩穎說明,廣播電視法有股權轉讓規定,但規範在施行細則,明年度修法計畫有討論是否要提升到母法層級較好。衛廣法對股權轉讓完全沒限制,內部小組針對近期交易案,也討論到媒體交互持股限制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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