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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質疑森霸二期違法變更設計 環境部:依法處理

本文共878字

中央社 記者林敬殷台北11日電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今天表示,森霸電廠二期計畫工程違反環評法及環評會議通過內容,施工後針對熱鍋爐煙囪、防火牆、氨氣儲存槽,未申請變更私下變更設計,要求政府相關單位一週內提出說明。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簡任技正呂雅雯說,環評會議中有與會者有針對管線提出質疑,環評委員聽取開發單位說明後也有所考量,會再詳查陳亭妃提出的問題。此外,若有違法部分會依法處理。

陳亭妃今天在立法院舉行「森霸二期更改煙囪設計?違反環評規定誰監督?」記者會。

陳亭妃表示,自從上次針對回饋金提出質疑後,有民眾接連向她爆料,指稱森霸電廠二期(森霸電力第二期燃氣複循環發電計畫)潛藏諸多公安問題。

陳亭妃說,根據環評法第16條規定,「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不過,爆料者提供資料指出,廠區內的鍋爐煙囪,原本是內含2支60公尺煙囪的大煙囪,但施工後煙囪剩1支。

儘管鍋爐煙囪高度不變,但原本設計占地面積162平方公尺,變更後縮為74平方公尺。主輔變壓器機組的防火牆及氨氣儲存槽也存在同樣情況,占地面積及高度都縮減,與當初送環評會議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內容不一樣。

陳亭妃還指出,環評當初同意可以沿用第一期管線,但她質疑,誰能保證20幾年前管線施工品質現在可以繼續使用,且管線經永康區、新市區、新化區到山上,送交環評前沒有召開地方說明會,只在施工時於山上開過一次,一旦發生氣爆誰要負責。

經濟部能源署電力組副組長夏峪泉說,特件變更已經有在審查,會加強審查。不過,陳亭妃質疑,不能等到快做完之後才送變更審查,沒有按圖施工就是違法。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陳銘樹說,法遵是不能違背,公安也不能打折,會向森霸了解狀況。

台灣中油公司發言人張瑞宗表示,管線安全要看設計使用年限,天然氣相對比較乾淨,較不易腐蝕,壓力部分,只要在耐壓上限之下及使用年限以內,是不會有問題。

不過,陳亭妃說,沒有相關檢測資料,無法證明安全性,她要求出席記者會的相關單位於一週內提出檢測標準和資料,以及環評會議中有哪幾位委員提出反對意見,她不會接受試運轉,也不是罰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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