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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民宅塌陷 專家曝難向建商求償原因

內政部地政司前司長王靚秀(右二)呼籲,立法規範建商。圖/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提供
內政部地政司前司長王靚秀(右二)呼籲,立法規範建商。圖/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提供

本文共635字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台北市「基泰大直」建案日前因施工不當造成鄰近民宅塌陷。雲林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名譽教授蘇南認為,營造廠雖屬建商投資的子公司,但法律上就是兩個獨立法人,受害民眾要向建商求償不易;內政部地政司前司長王靚秀直指,政府想設立建商法來管理規範,但阻力實在太大,迄今仍是空中樓閣。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日前舉辦「建築物瑕疵擔保責任與風險控管機制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討論。蘇南以基泰(2538)大直為例表示,按民法是營造廠責任,但建商和營造廠是兩個獨立法人,未來在法律攻防上,基泰是起造人,只是業主的身分,很難被追究責任 ,至於現在大家為何都要找建商?「因為基泰有58億元,反正錢賺得多,隨便你去罵」。

逢甲大學建築系講師楊斯閔則以921地震為例表示,當年台北東星大樓因結構問題造成倒塌,造成87人死亡,法院判決倒塌主因為宏國建設偷工減料造成,判賠3.3億元,但災民一毛錢都沒拿到,國賠的比例還比法人多,受災戶非常辛苦,重建之路很漫長,這個建商目前卻還存在著,建議可以從司法院網站或公共工程委員會,去查看建商或負責人過去的歷史。

王靚秀說,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從營造到仲介代銷等都有管理規範,唯獨最大咖的建商卻沒有任何產業規範,主導屯地獵地、產品規畫,施工,但卻有很多一人建設公司。

她指出,營建署曾經研究立法規範建商,但最後卻以一萬多家的建商,要用建商法來規範,會逼到小建商無法存在。建商規範卻遲遲無法立法,主要就是反對力量太大,呼籲適度對建商規範,甚至可設營保基金,讓消費者知道有一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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