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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近日預告修正《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除了是為建構我國資通安全整體環境,協調各政府機關、中央及地方間資通安全相關事務外,也要健全我國整體資通安全管理,強化橫向溝通聯繫機制,其中主要針對納管範圍大致不變,並增訂政府機關資安人員類相關制度,並明確禁止公部門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等,其各項修正重點下列一一舉出,讓讀者一次掌握。
根據數位部所公布的修正草案總說明,資通安全管理法2018年6月6日制定公布,並在2019年1月1日施行,不曾修正過。為因應去年8月數位部成立,掌理國家資通安全業務,並下設資安署,掌理國家資通安全規劃、推動與執行,要讓資安法規範更符合實務運作,因此提出修正草案,預告60天到11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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