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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規定恐卡關企業在台上市 11家公司成觀察指標

本文共1399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大陸對境內企業海外上市的新規定,恐怕衝擊台商的回台上市。金管會證期局最新統計,目前已有9家已簽輔導契約擬回台IPO的公司認為會受到新制的影響,另外有包括富世達(興櫃)與AMAX-KY兩家公司必須先取得大陸的備案通知書,才能上市,但由於擬回台上市的台商公司能否順利取得大陸證監會的「備案通知書」,仍有高度不確定性,市場預期大陸這項新規定,將使擬回台上市的台商面臨相當大的「卡關」風險。

對於該政策是否拖延IPO進度,儘管證期局主秘黃厚銘指出,目前為止尚未看出對台灣資本市場有明確的影響,但由於必須有大陸證監會核發的備案通知書,才能完成在台上市,所以市場都認為大陸的新規定必然卡關台商回台上市。

尤其上述11家公司,已成為重要的先行觀察指標;證期局經過調查之後,有9家擬IPO的公司認為證監會所發布「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新制會影響台商回台IPO,至於富世達(興櫃),AMAX-KY兩家公司則已開始由承銷商輔導上市,正等大陸證監會核發的「備案通知書」來完成證交所要求的上市程序。

對此證期局主秘黃厚銘說明,證交所已要求擬回台上市的公司,必須以先取得大陸的備案通知書作為上市前提,以避免投資人承受風險。富世達與AMAX-KY,現在已都通過交易所董事會的上市名單,富士達也已簽了上市契約,證期局已請教過律師意見,現在已是萬事齊備,「只欠東風」,因為,公司已依照證交所的要求出具承諾書,承諾在公開承銷,即釋股給投資人之前,都會取得對岸的備案通知書,換言之,若未拿到通知書,上市時程就會延後。

黃厚銘說明,之所以作此要求,是因為若未取得對岸通知書,仍是跟大眾募資,會讓投資人面臨風險,所以證交所已要求要出具相關承諾書,若大陸未給予備案通知書,就不能上市。

此外,證期局也劃出「三道紅線」,要求擬回台IPO或SPO的台商,在提供大陸案資料時,必須和台灣法規相容。黃厚銘指出,證交所、櫃買中心已評估相關因應措施,一是企業加強資訊揭露,二是提交備案時,或取得時間點,承銷商必須要去看被輔導上市的公司在備案之後的提交資料,是否與申請書件內容有重大差異,其三,這些備案資料也不可抵觸我國如個資法等法令。例如,個資法規定,不能提交個人資料給大陸,法遵人員必須判斷。

證期局已指示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完成所有上市櫃公司的問卷調查,調查結果也出爐。黃厚銘表示,其中在SPO方面,有196家上市櫃公司、占比10.97%認為會受到影響,至於影響程度,則要等辦理增資等SPO案件之後,才能了解要求提交備案的範圍,以及是否有抵觸我國包括個資法保護等規定。

另外,除了富世達和AMAX-KY擬在台上市,鴻碩(3092)則為在台進行SPO,已經在台灣募完資,並已向大陸證監會作備案。

相較於IPO必須事先備案,而且還要等核發備案通知書,反而SPO的備案時點可在完成募集發行之後三天,再去作備案,是較純粹的報備性質,顯然台商回台IPO阻力比SPO來得大。

倘若對比港交所的規定,港交所要求,若大陸證監會未完成備案,就不會允其上市,但台灣的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若公司來申請上市,三天內就要去大陸作備案,黃厚銘也表示,不會把對方准駁與否,作為我們核准上市或是作SPO等依據。

但由於證交所仍要求在上市之前,必須取得證監會發出的備案完成通知書,因此業者大多認為,對台商回台上市的潛在衝擊仍在。至於證交所訂今年在台IPO目標家數32家會否受影響,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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