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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挑重大疾病險 留意理賠範圍

本文共362字

經濟日報 記者李秉豪/台北報導

重大疾病險主要保障金管會定義的七項重大疾病,分別為癌症、腦中風後障礙、癱瘓、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及重大器官或造血幹細胞移植,重大疾病險經由醫院開立疾病證明後,便得以申請保險理賠,採一次性給付。

近期在實支實付醫療險下架風波中,金管會特別點名民眾可考慮選購重大疾病險以支應醫療需求,重大疾病險可分為甲型、乙型,乙型保障範圍較大,保障輕度的癌症、腦中風後障礙、癱瘓及急性心肌梗塞,而甲型則不保上述四類輕度重大疾病,因此保費較為便宜。

需要注意的是,乙型雖保障四種輕度重大疾病,但輕度僅賠償一定比例保險金額,若後續加重至重度,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剩下的部分,並且在支付「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後,此保險效力會立即中止。此外,重大疾病險通常有等待期,並非簽約後立即生效,一般而言,癌症等待期間為90日、其餘疾病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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