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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強制險理賠有上限 三大附加險一次看

本文共1095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為了保護自己、避免風險,汽車保險的規劃相當重要,產險業曝投保眉角,首要原則「先保人、再保物」,法令規定必保的強制險其實理賠有上限,保障額度最高200萬元,大多數人也都會加買「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來做為汽車保險的標配,另外,在預算充裕的情況下,其實有些汽車附加險種的保障內容相當不錯,花小錢就連打官司費用也能理賠。

掌握「先保人、再保物」原則

中國信託產險表示,車險投保首要掌握「先保人、再保物」原則,先完備自己與他人的人身保障後,再購買車體險,為車子加一份保障,遇到事故時才能補貼修繕費。

投保第一順位為「強制責任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架起車險防護網。強制險主要賠償乘客、第三人身體傷害或死亡,不含財物損失,為政府規定必要投保項目,若未投保經舉發將處1,500至3萬元的罰鍰;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包括「傷害責任險(體傷)」和「財損責任險」兩大範圍,主要賠償對方體傷及車子損失,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後,才可附加購買乘客險、駕駛人傷害險、超額責任險等,讓保障更完整。

第二順位是「竊盜險」,承保以汽車為主,若零件失竊不在理賠範圍內,另有10%或20%自負額規定,自負額高保費相對就會便宜。特別要注意的是,竊盜險跟車體險一樣皆依車輛出廠年份折舊,因此車齡如果超過5年,建議不必格外花錢投保。

最後再考慮「車體險」,當兩車相撞釀成車體毀損,修車費動輒數萬元,可透過車體險轉嫁風險。如為新手駕駛或開車技術不純熟,容易產生非車輛的碰撞,建議購買乙式車體險,保障項目範圍較廣,更能安心上路。

車借親友也能有保障

而在預算充裕的情況下,其實有些汽車附加險種的保障內容相當不錯。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表示,若將愛車借給親友使用,意外導致車子受損,若車主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賠付給車主修車費用後,依法是可以再跟借車的肇事駕駛追償。但若有投保「車體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保險公司就不會再去找親友討這筆維修費。

再者,若車禍造成他人死傷,除了可以靠「第三人責任險」理賠,也有附加險「失能責任增額條款」應付不幸造成別人失能面臨的龐大醫藥費、看護費、精神撫慰金等賠償。

打官司的律師費也能轉嫁

最後,若車禍若導致第三人受傷或死亡,恐涉及刑事責任,且重傷害及死亡車禍依刑事訴訟法屬於非告訴乃論,勢必會遭司法檢察人員追訴,審訊期間不僅勞心勞力,鉅額的辯護律師費用恐讓經濟生活陷入困頓。一般來說,被告每次審訊期間辯護律師費高達6~10萬元不等,若要轉嫁高額的律師費用,兆豐保險建議,可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辯護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除了賠償辯護律師費用,還提供「推薦律師」的保戶服務,免除臨時找不到律師或需負擔鉅額的律師費等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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