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723字 房地合一 建商 綜所稅 新功能 訂戶專屬分享 點擊這裡展開專屬分享視窗,即可將付費文章分享給任何人免費閱讀! 我知道了 ', '', '', '', '', '', '', '', '', '', '', '', '', ' 00:00 2023/10/11 10:16:24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賣一間房子,卻要繳兩筆房地合一稅。台北國稅局今年就碰到這樣罕見的案例。 宏輝(化名)的家族決定和建商合建分屋,在合建前先分產,他分到好幾塊地,由大哥名下過給他。民國110年4月,房子蓋好了,他分到好幾間。很快賣掉其中的一間,用舊制,申報房屋交易「虧損」。這幾年虧損賣房的機率低,台北國稅局官員直覺判斷不對,一查,核了宏輝兩筆房地合一稅。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剩 篇 展開全文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深度內容、產業資料庫、早安經濟日報、無廣告環境 訂閱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追蹤關鍵字.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或加入會員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登入或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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