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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指投訴讓學校疲於奔命 教部:朝簡化分流修法

本文共850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6日電

多個教師工會今天到教育部陳情,指教師法修法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亂成一團,讓教學現場疲於奔命,明年2月還要修法再修惡。教育部則說,將朝「簡化」與「分流」修法。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和12個縣市教師工會今天到教育部陳情,後又轉赴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競選總部遞交陳情書。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民國109年修訂教師法後,校園投訴、檢舉案件無分輕重,都要讓教師接受「類司法」調查,導致人心惶惶。

侯俊良表示,教育部現在還要再修法,預計明年2月上路,擬將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改成全部外聘,拒絕校內人員參加。這樣的作法,將使學校陷於「辦案」重於「辦學」的泥淖,基層教師嚴正反對。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辜鴻霖表示,體制正在戕害教育現場的信任,他以籃球賽譬喻,如果打手就被控傷害罪;阻擋犯規就被控強制罪;和裁判多說兩句,就是公然侮辱,「請問這個球賽要怎麼進行。」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葦芸表示,教育部與其花大量經費、時間把學校變成「辦案中心」,不如讓老師好好「辦學」。教育部的修法只會讓越認真、越關心孩子的老師,越是動輒得咎。

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佩瑩表示,修法3年以來,校園濫訴情形已非常嚴重,以嘉義縣來說,有一半以上的校事案件都「查無實證」,甚至出現同一個檢舉人重複檢舉、反覆爭訟,讓認真的老師感到受傷和心寒。

全教總提出4點訴求,包括調查程序應化繁為簡;投訴案應依情節分流;調查小組應保有校內人員參與,反對全部外聘;外聘調查員應由校事會議推薦。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今天出面接受陳情,他指出,目前修法朝向簡化程序與分流,如果被投訴情節明顯未達應依「教師法」予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的程度,校事會議「得決議無須組調查小組」,藉此減少學校端行政作業負擔。

古明哲提到,目前培訓的調查人員約80%是教師,並無減少教育背景人員參與的疑慮。引進社工師、醫師、法律專業人才等,是為回應現場需求。另外,教育部也持續編列預算,支持教師諮商體系,並會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完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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