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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訴求組工會 政院擬1個月內提修法強化結社權

本文共731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天表示,開放消防員組工會牽涉層面廣,經行政院與考試院商討達初步共識,將修公務人員協會法,擴大並強化公務員的結社權與協商權為目標,修法盼1個月內送立院審議。

林子倫晚間透過媒體群組表示,政府相當重視消防員權益,從2017年起共計核定10項充實消防救災量能計畫,包含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建構安全化學環境、汰換老舊消防車輛等共計新台幣76億元,未來也將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加強提升消防救災量能。

林子倫說明,對於消防員各項權益與福利措施,政府也增調消防人員薪資加給、危險職務加給勤務危險加給、調高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上限與消防機關工作獎勵金等18項措施,以激勵消防人員士氣,保障消防人員權益。

外界討論開放消防員籌組工會,林子倫提及,因相關倡議涉及公務人員體系適用範圍問題,需廣泛盤整各公務人員勤務型態,牽涉層面既深且廣。因此,行政院長陳建仁23日指示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與考試院進行商討,會中並與考試院達成初步共識,將以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為方向,朝向擴大並強化公務人員的結社權與協商權為目標。

林子倫指出,包括增加協會組織模式(三級機關協會與專業協會)、調降協會成立門檻、放寬協會協商事項、擴大協會參與範圍等,希望以最快速且有效的方式,加強提升消防員權益的保障,相關修法盼能在1個月內完成兩院會銜程序,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林子倫表示,陳建仁指示,維護消防員執勤安全是保障消防員權益的核心議題,也是政府未來加強的重點。因消防員執勤的危險性、急迫性與災害場址的不確定性等消防勤務特殊性,政府將研議修正「消防法」為方向,建立消防機關職業安全衛生機制,併同資訊權、退避權及調查權精神,透過法律面、制度面及執行面,強化建構完成消防人員專屬職業安全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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