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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優惠費率變相補貼業者?環部:未達標須繳回

本文共976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21日電

環保團體今天呼籲碳費至少每公噸新台幣500元,優惠費率制度可能因此補貼廠商應付出的成本。環境部說,碳費定價待明年第1季審議;至於優惠費率,若業者未達標,會要求繳回。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舉辦「優惠費率再研究,五百起徵不折扣」記者會,呼籲今年底前確定碳費起徵費率;在無優惠費率前提,碳費每噸500元起徵,並以2030年時增加至每噸3000元為目標,逐年調升。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表示,依據美國環保署去年12月提出的估算,1噸碳的外部成本高達190美元(約新台幣6155元),這也意味著若台灣碳費起徵費率訂為每噸新台幣300元時,僅反映約5%的外部成本。

趙家緯舉例,新加坡於2024年起的碳稅便將增至每噸新台幣570元,2022年時韓國的碳交易價格也在每噸540元左右;台灣製造業年排碳量約1.24億噸,若碳費只訂300元,與其他國家的500元有200元落差,相當於補助業者每年240多億元,「在氣候緊急時代是不允許的」。

另外,趙家緯指出,若以科學為本,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提出2030年減碳目標應達43%,台灣目前訂出的目標卻只是23%至25%;環境部訂定碳費還會擬優惠費率,達到一定比例減碳量可享優惠,「但現在的目標就已經落後國際了」。

趙家緯說,優惠費率的審議,是否會經過碳費委員會也不清楚,等於欠缺公眾監督;在這過程中會有很多的不確定性,訂出來的優惠費率,可能會有業者關廠及停工等原因減少碳排放量而達標,而不是真的投入減量。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仲恩表示,碳稅、碳費的一大優點就是「簡單明瞭」,比起總量管制與交易浮動的價格,碳費能給出非常明確的價格訊號;但從污染者付費的根本原則來說,優惠費率也是多此一舉,反而補貼了應該付出成本的廠商。

趙家緯進一步說明,目前國際間已經在施行「碳差價合約」,政府補貼減少生產時碳排放的成本與國家碳費的落差;假設成本為每公噸120美元、碳費為80美元,政府補助金額為40美元;隨著生產成本逐年降低、碳費逐年調升,政府就不會再補貼。

環境部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碳費費率子法仍然在加速訂定中,年底會預告草案,預計明年第1季組成碳費審議委員會進行費率討論;至於優費費率部分,訂定的目的是為了促使企業減碳,若最後企業仍未能達到目標,會要求繳回,因此不會有補助企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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