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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行人地獄 北市建物附設停車空間違規使用也要嚴查

本文共785字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為配合消除「行人地獄」台北市建管處今年上半年抽查125件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成果,不合格11件,改善後還有8案不合格,包括屋裡規避清查,大門深鎖;另外某企業違規使用停車場做為員工餐廳,經連續裁罰共計126萬元後改善完成,但被質疑改為停車場後是否開放使用。建管處則表示,會持續列管3年,另外,規避清查可先罰6萬元。

建管處從2015年起清查私人住宅、商辦、旅館、學校、機關、宗教等建物附設停車空間,例如有宮廟擅自將地下一樓停車場改建成祭祀空間,有商場違規堆放貨物私宅因拆除機械停車位改建成一樓大廳,或擅自塗銷一樓停車格,今年度將清查250案,分上、下半年清查。逾期尚未改善完畢,罰款從6萬到30萬,可連續開罰。

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依建築法,要作為停車空間使用,讓地面的車能夠進到建築物裡面,改善那個附近的鄰近的交通,近來也被列為消除「行人地獄」的配合措施。另外,2011年以後若在法定的車位以外增設停車空間,可有容積獎勵,但車位必須要供公眾使用,建管處特別針對停獎案件,加強清查。

建管處上半年清查成果,有8案不合格,包括規避清查大門深鎖。合格案件中,包括北投一家公司,2018年申請使照,但將本來的停車空間,違規做員工餐廳使用,稽查後就要求回復到原核準停車空間使用,按違反建築法裁罰,前後罰了126萬,終於配合改善恢復作為停車空間使用。

建管處昨天在交通會報中報告執行成果,交通局也提醒,如果該公司恢復停車的使用,但如果車沒有停在室內,就外溢化了,造生車輛仍停在人行道跟車道,從查核照片上來看,停車場是空的,若員工的機車、汽車仍停在室外、人行道上,還是沒有達到最終的目的,應確認車有停回來。

北市建管處表示,改善合格案件,未來還會去複查,因為只要有檢查不合格,都會列管3年,3年內會去複查。至於有屋主大門深鎖,有的案例是屋主目前在國外還沒有辦法回來,但還是會先處罰,等回國再複查。

台北市建管處今年上半年抽查125件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成果,某企業違規使用停車場做...
台北市建管處今年上半年抽查125件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成果,某企業違規使用停車場做為員工餐廳,裁罰後改善合格。圖/北市建管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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