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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輪船公司累積虧損逾10億 監察院要市府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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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

監察院指出,高雄輪船公司配合高雄市政府旗津居民免費乘船政策,卻未編列預算補貼票價減收,導致累積虧損逾10億元,又未積極掌握亞洲新灣區發展契機,監察院要求高雄市政府檢討改進。

監察院公布監委陳景峻、郭文東、張菊芳所提調查報告指出,高雄輪船公司配合高雄市政府,為保障旗津區居民對外交通權益,採行居民免費乘船政策,但因未能編列適足預算予以補貼高雄輪船公司財務,造成的票價年減收約新台幣9683萬餘元。

監委指出,因此導致高雄輪船公司連年虧損情況加劇,之後雖由高雄市政府擔任連帶保證人,向銀行借款以支應營運周轉資金,卻因財務負擔日益沉重,截至民國111年6月底止,累積虧損約10億3149萬餘元,已達公司資本額超過2倍。

監委表示,高雄市政府顯未能切實針對高雄輪船公司的實際營運狀況,作有效的規劃與明確角色定位,導致輪船公司長期經營潛存重大不確定性,應檢討改進。

監委也說,高雄輪船公司近年客運渡輪營運收入減少約49.18%,觀光航線也未達營運經濟規模,又因疫情影響及各項票證優惠折扣,不符每人票價合理成本31.11元,對高雄輪船公司的財務營收,更是雪上加霜,導致經營績效每況愈下。

監委表示,高雄輪船公司對前交通局車船管理處留任員工,僅採遇缺不補、自然汰除的消極作為,人事費用負擔也顯得沉重;對於配合「市港合一」政策,也未積極掌握亞洲新灣區發展契機,未能妥善規劃未來營運方向,以提升整體經營績效,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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