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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台併後NCC收到31件申訴 通訊連線品質類型居多

本文共486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6日電

台灣大哥大跟台灣之星12月1日正式合併,媒體關注合併後是否有收到民眾申訴案。NCC今天表示,統計到昨天為止,共收到31件客訴案,主要大宗為通訊連線品質類型占10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關注「台台併」合併基準日為12月1日,合併後是否有收到相關申訴。

NCC表示,台灣大哥大跟台灣之星自12月1日正式合併後,統計到昨天為止,NCC與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總共收到相關客訴31件,都已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轉給台灣大哥大要求妥善處理。

NCC表示,收到的31件客訴中,主要類型為通訊連線品質類型有10件、客服服務有6件、申裝異動與續約類型有6件,分析申訴主要原因為原本台灣之星用戶針對合併後未見訊號改善,導致衍生要求更換台灣大哥大SIM卡與轉換合約等相關爭議。

NCC表示,已將相關客訴案轉給台灣大哥大,並請台灣大哥大在官網公告相關問答資訊對外說明,也要加強客服人員對消費者進行宣導措施。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說,因應兩大電信合併案,NCC先前已成立電信合併案觀測小組,關注資費、SIM卡更換、消費爭議等議題,業務單位也會即時掌握相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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