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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新聞有價 推媒體議價立法?李懷仁:數位部較贊成著作鄰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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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呂俊儀/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2)日審查前瞻特別運算,立委林宜瑾質詢數位部,媒體議價是現在進行式,數位部是否認同新聞有價或設置媒體議價法?次長李懷仁表示,行政院跟跨部會參與的數位部、文化部、通傳會都認為新聞有價是沒問題的。

李懷仁指出,至於是否走媒體議價法這條路線,目前行政院沒有確認,且世界各國不一定都走媒體議價法,多數還是走著作鄰接權。

立委指出,針對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草案,已經歷經九個月,各國腳步持續前進,如印尼已簽署法令,要求數位平台應付費才能使用媒體內容,而最致力將歐盟著作鄰接權概念內國法化的法國,雖無法有效對數位平台規範,只能無奈一次次開罰。台灣各部會認同新聞有價,可是還是不清楚主責單位是哪裡?還在澳洲專法模式,或歐盟著作鄰接權模式間搖擺不定。

林宜瑾說明,以國內學者主張,立法是確保媒體與平台公平競爭的唯一方法,新設專法是最好的方式,歐盟著作鄰接權恐怕不是值得學習的方式。以成大教授提出,法國最終還是得仰賴競爭委員會介入,才有可能發揮著作鄰接權功效。

李懷仁強調,這議題在行政院已經討論3年,跟著現在科技的進步,包含美國、歐盟已經不是只有討論媒體議價部分,現在最重要的是AI的資料探勘有無使用媒體資料庫。

他舉例,上周英國金融時報與OpenAI簽署資料庫授權,當AI進行語言學習時,用新聞出版內容是有價的,去年底美聯社也跟OpenAI簽署一年1000萬美元授權,現在西方各國其實注意的是如何保護新聞內容。

李懷仁提到,以澳洲模式,不管澳洲、紐西蘭、加拿大都清楚看到立法只有抓到Google一家,強制議價法也很可能只抓到Google一家,但現在有太多AI平台在使用語言學習時用新聞出版,新聞出版反映各時代精確語言內容。

至於Google提出3年3億元共榮基金,能否作為媒體議價法替代方案?李懷仁說,就數位部立場從不認為共榮基金與媒體議價法有關,是Google針對新聞產業新創或使用科技的基金。

李懷仁說,數位部比較贊成與傾向的是因應時代進步,著作鄰接權會連媒體被AI做資料探勘使用權利一併保障。

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表示,數位部比較贊成與傾向的是因應時代進步,著作鄰接權會連媒體被...
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表示,數位部比較贊成與傾向的是因應時代進步,著作鄰接權會連媒體被AI做資料探勘使用權利一併保障。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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