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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增資案金管會下通牒 非寄望監理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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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盡速辦理 而非寄望監理寬容 重申兩大立場 督促完成新壽財務改善計畫

新光金控。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810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楊筱筠/台北報導

新光金(2888)增資案吵不停,兩大派股東再掀戰火,金管會昨(16)日再對新光金下最後通牒,強調「請新光金盡速對新壽辦理增資,而非寄望監理寬容」。依新光金財務改善計畫,從2023年起到2025年的三年內,每年都需對新壽增資70億元,但2023年底卻僅到位15億元,打了兩折。

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14日直指,目前新經營團隊不積極增資新光人壽,恐讓新壽陷入惡性循環,被外界解讀暗指「改革派」董事在阻擋增資,吳東進並強調,關於大股東增資案,喬不攏的不是他(指吳東進);「改革派」大股東則發出聯會聲明強力回擊,強調從未反對增資,指吳東進所述似是而非、混淆視聽。

改革派大股東也指稱,新光金如今困境的「果」都是吳東進過去經營不善所種下的「因」,卻要全體股東繼續承擔,並指出增資方式多元,將再尋求外部顧問協助進行財務診斷,協助評估是否有其他可行自救方案。

對兩派隔空交戰、相互指控對方才增資「戰犯」,金管會昨下最後通牒,強調新光金須盡速對子公司新壽辦理增資,而非寄望監理寬容。

據了解,新壽去年雖然發行10年期次順位公司債130億元,加上年底到位的私募現增15億元,但因為去年下半年的利率變化,年底的RBC恐怕很難達到及格標準。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昨再度重申兩大立場,一、新壽2023年上半年資本適足率低於200%,已要求新壽提出增資等財業務改善計畫,包括新壽2023年7月通過70億元增資,但目前僅到位15億元,將持續督促新壽依財務計畫、完成增資。

二、新光金先前向金管會爭取死利差互抵準備金、不動產增值利益準備金可納入RBC計算,金管會已明確表態礙難同意,蔡火炎強調,「請新光金盡速對新壽辦理增資,而非寄望監理寬容」。

蔡火炎說,目前金管會並未接獲新光金提出其他的監理寬容措施;至於新光說再找外部財務公司,他說,「我們現在就是要求新光金盡速對新壽增資,董事會是否有其他研究,這是董事會決議,我們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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