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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詐欺案件,發現某銀行疑似仍有行員遭詐騙集團吸收為成員,重大刑案專組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台北及桃園市刑警大隊兵分三路,前往該銀行位於新北市的雙和、北蘆洲及江翠分行搜索,帶回6人調查,檢方複訊後,涉行員向法院聲押,另5人分別以2至20萬元交保候傳。
桃園地檢署表示,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李佩宣昨(21日)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台北及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在銀行上午9點開門營業時,分頭前往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蘆洲區長榮路和板橋區文化路等三家分行,以及其中1分行行員住處搜索,帶回6人調查。
經檢方偵訊後,認為某分行行員參與詐欺等犯行,今以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的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的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另5人分別以2至2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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