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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向微軟追稅289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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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金額課稅紛爭 國稅局校正2004至2013年應繳稅款 微軟不同意 將提出上訴

美國國稅局要求微軟(Microsoft)補稅289億美元,微軟不服要上訴。美聯社
美國國稅局要求微軟(Microsoft)補稅289億美元,微軟不服要上訴。美聯社

本文共812字

經濟日報 編譯黃淑玲/綜合外電

微軟公司(Microsoft)被美國國稅局追討289億美元(約新台幣9,270億元)稅款,而微軟不同意國稅局的決定,將提出上訴。英國金融時報(FT)說,這將會是金額最大的公司課稅紛爭之一。

美國國稅局要求微軟補繳的這筆稅款中,除了追徵稅款之外,還有罰金和延遲繳稅所產生的利息。

許多美國大型科技公司慣用一套共通的國際稅務規畫方式,來大幅降低須繳的稅款,微軟新傳出的補稅紛爭來自長久以來存在的狀況,最後結果自然備受關注。

微軟11日表示,公司不認同國稅局這項最新的補稅要求,將先經由國稅局行政上訴辦公室的管道,「極力抗爭」。

這項上訴途徑費時,可能數年才有結果。另外,如果有必要,微軟也可能到法院控告國稅局。微軟說,不會撥出預備金來準備繳付這筆稅款。

微軟在依法規呈報的文件中揭露,收到美國國稅局通知,要校正微軟2004至2013年期間的應繳稅款。國稅局認定,微軟運用「轉移定價」(transfer pricing),將獲利轉到低稅率國家來把美公司營業稅應繳稅款降至最低。許多跨國企業都如此操作,但被批評不公平。

根據彭博的報導,追徵稅款爭議焦點是2012年國稅局針對「轉移定價」的稽核。當時微軟將數十億美元的利潤轉移到波多黎各等司法管轄區。波多黎各雖是美國的領地,但公司稅率要低得多。

美國很多科技公司長期以來都會將智慧財產搬到國外,以如此的安排做為立論基礎,主張因為創造或維護這些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所產生一部分的成本是在國外,與之相關的一部分獲利也要在國外被認定。

微軟副總裁戈夫在部落格貼文寫道,自國稅局稽核所涉年份以來,微軟已改變了公司結構和相關操作,因此國稅局提出的問題與目前的收入記錄方式已經無關。

他表示,近十年來,微軟一直在與國稅局合作,以解決有關公司因納稅目的分配收入和支出的所產生的疑義。

另一家科技巨擘亞馬遜(Amazon)與國稅局也有過類似紛爭,2019年美國上訴法院的判決是站在亞馬遜那一邊,裁定亞馬遜的安排符合當時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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