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482字 竹科 國稅局 房地合一 發燒話題 新功能 訂戶專屬分享 點擊這裡展開專屬分享視窗,即可將付費文章分享給任何人免費閱讀! 我知道了 ', '', '', '', '', '', '', '', '', '', '', '', '', ' 00:00 2024/03/05 16:22:21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買來準備結婚後住的,但來不及了,我要去美國。」中區國稅局官員轉述一位竹科男性工程師的話。竹科男在新竹買房,交屋不到一個月,接獲公司通知,調他去美國。他改變計畫,把房子賣了,大賺380萬元。申報職調賣屋卻被國稅局打回票,補他95萬多元的房地合一稅。 這樣竟還不符調職因素?中區國稅局官員說,因為他「未遷入戶籍、未實際居住」。調職賣房的非自願性因素是專門給「自己居住使用的房地」。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剩 篇 展開全文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深度內容、產業資料庫、早安經濟日報、無廣告環境 訂閱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追蹤關鍵字.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或加入會員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登入或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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