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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擬校安檢查新規 教團籲整理判例、製流程影片

本文共862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5日電

新北市國中生命案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宣布將調整校園安全檢查機制,區分例行抽查、緊急檢查2樣態。教育團體今天呼籲整理管教判例、明訂界線,並錄製流程影片讓教師有所依循。

教育部昨天(本月4日)邀集六都代表、學生、家長、教師團體,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對於「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的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擬區分為「例行抽查」和「緊急檢查」2種樣態。

其中緊急檢查會較有彈性,例如可由學校會商後,指定人員立即執行,免除家長代表等相關人員陪同的規定。相關執行細節仍待後續擬定,最快今年2月上路。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暨桃園市教師會等7個縣市教育團體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校園暴力事件屢見不鮮,原因在於近年教育部過度強調自由人權,忽略學生不成熟的一面,對學校輔導管教設下重重限制。

7縣市教團建議教育部整理管教判例與樣態,明確訂出解聘、記過、申誡等不當管教行為的態樣與界線,並修訂不合時宜的學生輔導管教辦法,以符合因應現行法界的共識。

7縣市教團也建議,教師管教有侷限,應設置專門調查、處理學生懲戒事務的專業人士,負責棘手的校園事件。校園內各司其職,才能有效遏止校園暴力事件一再發生。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也在會議中提出,不只是高中職,國中小都應增加專業的校安人員;教育部也可培訓專責管教人員,並到各校駐點。他並建議由教育部製作「如何搜查學生違禁品」流程影片,供基層學校運用。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近年校園事件之所以變本加厲,很大原因在於政府要求教育人員承擔更多的責任,卻未能提供支援;對學校課責時,卻忘了更為本質的家長管教責任。建議修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對觸法兒童的家長提供親職教育。

教育部今天晚間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針對校園內少數高風險學生,將積極研擬推動有效預防輔導管教措施,避免發生校園安全事件,以保障其他師生的安全。

對於昨天校園安全諮詢會中,與會代表建議錄製「如何搜查學生違禁品」流程影片及採類似機場方式提升校園安全檢查效率等意見。教育部表示,會再持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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