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416字
新北市國中生命案引起社會關注校園安全檢查議題,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未來將區分成例行抽查、緊急檢查2種樣態,並將曾犯法、保護管束者列為「特定學生」,將研訂不同的檢查規範。
教育部今天邀集六都代表、學生、家長、教師團體,研議校園安全與保護學生的措施。潘文忠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在建立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方面,將區分為例行抽查、緊急檢查2種態樣。
其中緊急檢查將區分為特定學生、非特定對象及學生宿舍等態樣,後續將就例行抽查、緊急檢查人員的類型、人數及必要性、是否增設全班性的安全檢查等,持續研議相關機制。
教育部將明確界定「特定學生」的條件,包括觸犯刑罰法律,遭警查獲,或由少年法院審理期間,或少年法院已裁定保護管束執行期間者;有偏差行為,遭警查獲,經警方發送「學生偏差行為通知書」;符合防制藥物濫用特定學生各類身分。
潘文忠表示,今天會議中,與會人員建議檢查時的錄影資料留存年限、是否上傳主管機關留存,教育部後續將蒐集實務上意見研商。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