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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遇糾紛多認賠搬走 租客聯盟籲政府設租屋法扶

本文共824字

聯合報 記者何醒邦/台北即時報導

房價難返,租屋已是當代青年與弱勢家戶主要的居住選項,但長年租屋黑市與法規不彰,租屋族面對糾紛往往求助無門,多數只能吃虧認賠。租客聯盟今日與立法委員江永昌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讓百萬租屋族面對糾紛時能夠「求助有門」。

租客聯盟蒐集1253份「租屋狀況調查問卷」分析顯示,有將近3成的租屋族曾遇租屋糾紛,而這些「遇到糾紛的租屋族」中卻有8成只能透過「網路自己找答案」與「詢問親友與認識的人如何處理」,最終高達8成5的糾紛以「租客退讓」收場。

同時,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截至9月止,租屋糾紛諮詢已超過兩千件,其中最大宗的糾紛類別為「提前終止租約」;租客聯盟的問卷則顯示「修繕問題」與「押金返還問題」也是糾紛主要來源。

在民間持續倡議下,雖於今年初促成《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通過修法,規範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規範,然而糾紛處理的配套資源至今遲未銜接完成。

實務上,押金返還、定金問題、噪音、人際互動等糾紛,並不在「消保法」規範保障內,多無法透過「消保法」的糾紛處理機制解決。如需經訴訟方式,相較於房東,租客無論在經濟、社會資源、租賃知識經驗都相對弱勢,無法有足夠財力僱請律師協助,致使多以吃虧認賠搬走為結局,一如前述租客聯盟的問卷調查狀況。

內政部地政司雖自2019年起,便委託崔媽媽基金會進行租賃住宅諮詢服務,但專案內容僅包含國外案例研究、宣導講座與一般租賃諮詢服務,未能涉及如「法律文件撰寫」、「訴訟程序與代理」等更深入的法律協助。

因此,租客聯盟呼籲,政府應提供更充沛的租屋法律服務,協助租屋族因應租屋過程之爭議困擾,保障其居住權益,除「一般租屋法律諮詢」外,進一步針對有需要個案提供直接協助,像是包律文件撰擬、陪同調解、和解(代理)、訴訟輔助、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團體訴訟等「訴訟程序協助」項目。針對租客聯盟的主張,長期關注居住議題的江永昌表示:建議由內政部編列預算,委由法扶開設租屋法律服務專案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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