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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區隔廣告節目界線 NCC開罰6家頻道共620萬

本文共807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13日電

NCC今天表示,「亞洲健康王」節目因推薦「A.H.A強股配方」產品,導致頻道業者違反節目與廣告未區隔規定,開罰6頻道、共新台幣620萬元,其中,東風衛視台吃上260萬元罰單,NCC也祭出行政指導要求改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NCC)今天審議112年第4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由於「亞洲健康王」節目在不同頻道共播出4個版本內容,播出時間在去年10月到今年3月間,因此分別開罰。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不僅有收到民眾檢舉、也有衛福部移送過來的案件,4個版本雖然播出時間不同,但呈現方式大同小異,皆在節目中推薦特定產品「A.H.A強股配方」,透過名人、專家強調產品功能,導致節目跟廣告未區隔,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30條規定。

根據NCC資料,4版本內容略有差異,但主要都是由購物專家主持節目,探討骨關節退化等問題,並邀名人、專家推薦特定產品,有些版本可能在節目中也不斷鼓勵觀眾撥打諮詢電話,呈現方式已經達到促銷宣傳、鼓勵消費或利用比較心理影響消費,導致節目跟廣告未區隔。

翁柏宗說,NCC開罰會考慮頻道過去2年內有沒有核處紀錄,相關分數進行加總後,對應到開罰金額。此案針對6頻道開罰,分別為八大第一台罰120萬元、東風衛視台罰260萬元、中天娛樂台罰40萬元、東森戲劇台罰80萬元、東森綜合台罰60萬元、JET綜合台罰60萬元。

其中,NCC針對東風衛視台加總開罰260萬元,NCC表示,過去東風衛視台一直有類似情況,去年評鑑通過後也有提醒,一旦有違規案例,要求業者把案例作為教育訓練,今天也做成行政指導,要求東風衛視台針對節廣不分做好自律內控。

NCC解釋,各部會有所分工,「A.H.A強股配方」屬於食品,被衛福部食藥署公布為去年度10大違規食藥廣告名單之一,衛福部食藥署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NCC針對廣電媒體相關法規管理,如果非廣告頻道,在節目中特別推薦特定產品,就可能踩到節廣不分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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