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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以附停止條件方式通過鏡電視變更董監事案、並同意鏡電視在32家系統台上架86頻位。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發表聲明指出,NCC作為主管機關,委員們個個學識淵博,在明知鏡電視已違法的情況下,卻仍秉承上意執意包庇,這樣的官位坐得有何榮耀?「獨立機關」到底還有什麼臉面要求人民信任?
他也指出,原本以為如此明確的違法,NCC將無從再護航,孰料除了NCC主委陳耀祥持續包庇之外,更令他難過痛心的是,原本承諾共同揭弊的大股東們,或因擔心執政黨「查水表」,或因為了取回個人投入的資金等種種因素,有些股東發表模稜兩可、或與事實不符的言論,讓說出真話的三董一監辭職,徹底剷除鏡電視內任何監督力量。
NCC附加的停止條件,要求八大股東不得賣出鏡電視股權,但陳建平在聲明中坦言,「有人先親自向本人承認,鏡電視的股權已經賣出,轉身之後即向社會大眾否認。」他指出,企業家首重誠信,這些大老闆們,清夜長思,捫心自問,是否挺身而出,全盤說出真相,讓社會大眾知道來龍去脈,才是一位負責任的誠信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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