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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業:若被強制清算 債權人僅能取回少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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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台北10日電

中國房地產企業接連爆雷,路透社報導,佳兆業集團一名債權人律師今天在香港法院指出,佳兆業表示若被強制清算,債權人只能取回少於5%的本金。

佳兆業是繼中國恆大集團,發行最多境外債券的中國房地產商,現有多達120億美元的境外債。

佳兆業7月在香港交易所公告,指布洛德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Broad Peak Investment Advisers)已針對佳兆業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清盤(清算)呈請,原因是佳兆業未償還人民幣1億7000萬元(約新台幣7.4億元)的債券及應計利息。

據報導,在今天香港高院聆訊上,代表布洛德峰的律師引用一份佳兆業向法院提交的聲明,指該公司在清盤情況下,債權人的債務回收率將低於5%;佳兆業的現金與短期債務之比為0.02,現金流已資不抵債。

報導又指,佳兆業已申請撤銷債權人的清盤呈請,指債券合約受中國大陸法律管轄,布洛德峰無權在香港啟動清盤程序。

法官裁定給予雙方28天時間,就債權人是否有權申請清盤提交新的專家證據,同時要求佳兆業在下次聆訊前,提交債務重組的最新情況。

截至今年6月,佳兆業的總負債為23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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