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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巡禮/育才 養才 留才 

本文共853字

經濟日報 鐘志明(銀行經理、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農曆年後,企業常會面臨一波離職潮。有人是遭同業以高薪挖角而跳槽,有人則是不滿現狀(薪資、職務、制度、環境及主管等)而離職,原因包羅萬象。

此時人資主管多半很忙碌,必須發揮三寸不爛之舌的功力來留人。原因無他,一旦離職人數過多,甚至影響到組織正常運作,人資主管恐怕難逃層峰之究責。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組織亦如此,我想應該很難找到一家員工完全沒有怨言的公司。然而,員工的怨言是否全然無理?這一個疑問或假設,應該是管理者必須正視的問題。

而這些問題或是問題背後的問題,平常就應該解決,而不是等到領完年終獎金後,才被員工拿來當成離職理由,或是離職談判的籌碼。以下是我多年實務經驗的淺見:

一、永續發展「育才」

組織是否建立員工教育之政策與制度?管理者應善盡教育之責,而非任其自生自滅。以國家而言,教育是百年大計,企業亦然。

員工對於組織所提供的專業訓練感受最直接,尤其涉及個人專業技能的提升,因為這一些是企業花錢,員工個人終身受益,任誰也拿不走。

二、善用慢火「養才」

組織是否建立員工培養之政策與制度?尤其是儲備主管人選的養成。主管之選任,絕對不像菜市場買菜般,可以亂喊一通。過去我曾經共事過一位管理者,為了要留下一名超級業務員,直接晉升他為單位經理,結果不出半年,那一個單位就吃了數千萬元的倒帳。

主管的養成必須歷練與按部就班,而非急就章或是用來當成留任員工的談判籌碼。

三、對症下藥「留才」

僧多粥少,是組織架構必然的現狀。主管的職缺就是那麼幾個,理所當然必須是適才適所,所以人事升遷不可能人人滿意。

而薪資架構與獎金制度,則須視企業的獲利狀況而定,更不是董事長一個人說了算。

因此,貿然以調整薪資或獎金來留人,最後只是為日後更大的不公平種下禍根。

其實,組織如果自認平日,對於「養才」與「育才」的工作,均已投入必要之心力與經費,而且薪資待遇與獎金制度,也均能與時俱進的適時修正,那麼在面對員工提出辭呈的時候,也就不須大驚小怪或費盡唇舌,因為眼前這個人並不是公司所需要人才。就如同我在面對員工提出離職時,通常只有一句話:「祝您一路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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