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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大陸籍配偶入籍中華民國,民進黨立委黃捷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中配入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等規定。黃捷今天受訪說,修法最核心的價值在於平等,中配、外配都可享受台灣自由的環境。
在野陣營擬推動陸配入籍年限由6年改為4年,掀起正反討論。黃捷今天出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說明其提出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法草案內容。
黃捷說,中配入籍年限由6年改4年的議題已經吵了2周,因此她提出此修法版本,增訂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須和其他外籍配偶一樣經過考試,必須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黃捷表示,中國人民入籍台灣,無法放棄中國國籍,是因為有中國法制及實務上困難,因此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及國籍法,希望可以用宣誓方式來彌補,內容包含要「宣誓放棄原國籍及公民資格」,效忠台灣憲法與民主體制,並且會遵守履行台灣的公民義務,希望可藉由此程序,彌補中配沒辦法放棄國籍的限制。
黃捷指出,修法最核心的價值在於平等,台灣是符合憲法底下的民主法治平等國家,更重視人權,非常歡迎所有外配、中配來到台灣,只要比照平等原則,都可以享受台灣自由的環境。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黃捷的提案獲得社會高度正面肯定,黨團在後續的討論中,希望匯聚朝野共識順利通過,這個提案也無關抗中與否,而是站在協助所有國家新成員的角度看,要協助這些未來要融入台灣社會的新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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