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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辦:台美貿易倡議首批協定 審議方式遵照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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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30日電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是否送立法院審議,引起各界關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首批協定所有程序皆依法辦理,未來依規定送請立法院查照後,審議方式將遵照立法院決議辦理。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依條約締結法第12條規範,原先應送請立法院查照,及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呈總統。但昨天立法院民進黨團及國民黨團皆有意在朝野協商時,將首批協定改為審議,行政院長陳建仁上午則表示,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行使,希望倡議可以完成所有程序。

經貿辦透過新聞稿表示,有媒體報導行政院對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態度轉向,但行政院的立場始終一致,除談判過程完全公開透明外,所有程序也都依照條約締結法規定辦理。

經貿辦說,未來依規定送請立法院查照後,審議方式將遵照立法院決議辦理。

政院官員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首批協定的簽署過程十分謹慎小心,中英文用字皆字斟句酌、數度來回確認,一旦單方面修改文字,影響了協定平衡,基本上就將協定給否決,過往國際上這樣的案例也很少見,因為若有變動,基本上就是談不成。

但官員也強調,若未來立法院將查照改審議,會遵照辦理,且最後是採取包裹或逐條等審議方式也都會尊重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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