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香港黑幫成員遭廣東法院判死緩

本文共380字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26日電

中國大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對香港黑幫「水房」成員梁建光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死刑及緩期2年執行。

廣東高院今天在微信公眾號通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早前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故意傷害、綁架、搶劫和敲詐勒索等罪名,判處梁建光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處罰金人民幣101萬元(約新台幣444萬元)等。

同案其餘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3年。梁建光等人提出上訴。

據通報,廣東高院26日早上對梁建光等6人的案件作出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核准梁建光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通報指出,上世紀90年代初,梁建光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在深圳前寶安區觀瀾一帶作惡,包括壟斷廢品收購、追收欠款、開設賭場等,曾犯下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搶劫等罪行,導致1人死亡,多人受傷。

香港星島日報今天報導,梁建光是香港黑幫「水房」成員。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香港警方查獲18支手槍 相信不涉激進活動
下一篇
港停止北向資金實時披露 保護股市漲勢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