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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昨(14)日在行政院會報告「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預期明年底可達成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下階段社宅2032年達100萬戶為目標。針對未來八年(2025年至2032年)住宅政策新目標,則要求未來各縣市進行開發徵收及市政重劃時,須保留3%至5%供社宅使用,專案讓售給中央興辦社宅。
針對2032年要完成興建百萬社宅的比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百萬社宅包含25萬戶直接興建、25萬戶包租代管、還有50萬戶租金補貼,加起來共100萬戶,「等於全國租屋家戶總數量」,他強調,未來目標只要有在外面租屋需求家戶,政府都會直接協助並提出配套制度。
內政部國土署署長吳欣修表示,內政部擬定未來八年(2025年至2032年)住宅政策新目標,未來將擴大土地盤點及精進各項配套措施,並將要求未來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在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供社宅使用,並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
花敬群舉例,200公頃區段徵收案在最高5%標準下,就會有10公頃保留作為社福或是社宅用地,約可推出5,000到6,000戶大型住宅社區。
陳建仁表示,為達成蔡英文總統「八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內政部2021年起啟動「中央主導,地方配合」模式,加速社會住宅的成長量,2022年度完成環島直接興建社會住宅、2023年將遍及全國,預期2024年底達成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
陳建仁表示,下階段社宅以2032年達100萬戶為目標,將以生活圈方式設定,請各部會持續盤點且積極提供土地供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
另請內政部積極盤點相關法令,於整體開發地區納入「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或「社宅專用區」。此外,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開發之「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也須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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