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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炒房來了?台中建商被「大查稅」 盼給活路

本文共698字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政府祭重拳打炒房,近期台中不少建商被查稅,群情激憤、引發反彈。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今證實,近期他收到逾3成會員反映遭查稅、追稅,昨邀國稅局溝通。中小型建築業面臨預售困難、被查稅、未來中央還要課囤房稅,稅率提高,只有走上關門一途,呼籲政府盡速修法、給建築業一條活路。

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謝慧美說明,房地合一稅的立法原則是採實價課稅,避免炒房、維持居住正義,針對開發商提出的核實稅務問題,以2021年7月1日交易為切割點,確實同一批同一案會出現不同稅制。至於查稅,營建業與其他行業並無差別,比例都是6%。

王至亮指出,全台各行各業,對於中小企業都可適用財政部「同業利潤標準」,唯獨針對營建業,此次國稅局大查稅,台中營建業特別明顯,除了不符合比例原則外,連8戶透天案的小型建商都難逃追稅。

王至亮說,台灣中小企業因報稅資料不完全,都可適用「同業利潤標準」扣稅,2016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採取實價課稅制度,2021年7月1日推動房地合一稅2.0,今年起,建築業若不能提供帳證,改採「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成本。這對建築業是歧視、不公平。

王至亮指出,因為中小型開發商,甚至年輕人創業僅蓋一、二戶,拿到報稅憑證相對困難,只能以查核金額扣稅,甚至查不到,用公告現值為成本,與市價差距過大,有可能利潤不足以繳稅,對年輕人創業相對困難。

王至亮說,新舊制的稅費差距高達五倍,對此就有台中海線建商,2018年完銷幾十戶的透天,今年卻被追稅多繳2000萬元,必須變賣資產來補稅。政府應依信賴保護原則,新法(房地合一稅2.0)實施前興建中的不動產,未來出售時,仍可適用同業利潤率標準核稅,不該政策無限上綱。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記者趙容萱/攝影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記者趙容萱/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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