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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中國進口鞋靴課徵反傾銷稅 15年收入33.6億元

本文共654字

聯合報 記者陳儷方/台北即時報導

中國大陸早期以低價傾銷鞋靴產品到台灣,被我國連續課徵反傾銷稅至今長達15年之久,由於國內已無廠商再向財政部申請繼續課徵,因此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期間至113年1月16日屆滿後,自1月17日起停止課徵反傾銷稅。

另外,財政部公告自112年12月7日起,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稅率最高76.89%。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我國自96年3月16日開始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歷經101年12月13日及108年1月17日公告分別繼續課徵5年,課徵期間持續至113年1月16日,迄今共計15年,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止,已課徵到的反傾銷稅有33.6億元。

關務署表示,今年6月開放國內鞋靴業者申請繼續對自中國大陸進口鞋靴課徵反傾銷稅,但未接獲任何申請,因此課徵期間到明年1月16日屆滿,就停止課徵。

至於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調查案,財政部與經濟部調查結果初步認定有傾銷事實,並且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將自112年12月7日,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為期4個月,稅率最低11.46%,最高76.89%。

財政部將在初步認定公告後60天內,完成有無傾銷事實的最後認定,若確認有傾銷事實,經濟部將於40天內作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並在10天內提交審議小組審議,審議小組以傾銷及產業損害等因素為主要認定基礎,斟酌案件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程度,決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鞋靴課徵反傾銷稅15年,收入逾33億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鞋靴課徵反傾銷稅15年,收入逾33億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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