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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金管會:各銀行發簡訊給連結 禁輸個資、帳密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 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617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為避免民眾誤信、誤點釣魚網站,掉入詐團陷阱,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提醒,目前各銀行不會發送含有需輸入帳密、認證碼等資料的連結簡訊,一旦連結簡訊有要求客戶輸入交易資料,很可能就是「假網站」。

童政彰說,兩年前就曾有一家銀行官網被犯罪集團冒用,當時就請銀行公會轉知各銀行,發送簡訊、請客戶點選簡訊上的連結時,禁止要求輸入客戶個人資料、帳密和簡訊認證碼。

但有媒體發現,仍有部份民營銀行仍會在簡訊中、附上連結並引導到官網去輸入交易資料,但一般民眾可能無法辨認「真假官網」。

童政彰說,若是引導到官網,卻要求輸入客戶個資或交易資料「就是不對」,應該要請客戶自行上官網、網銀或行動銀行APP,而非由各銀行透過一個連結就逕自跑去交易畫面。

他說,各銀行可透過簡訊連結做一些宣導或公告事項,仍會維持簡訊上可提供連結,但簡訊若連結、引導到交易畫面輸入資料,可能就有不妥。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的銀行帳戶,或是將自己或他人的銀行帳戶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將會有刑責。

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若是買帳戶者、將犯「買簿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0萬以下罰金。

若是賣帳戶者、將犯「賣簿罪」,只要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一、期約或收受對價交付帳戶,二、交付或提供帳戶超過3個,三、警察機關告誡後五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金管會提醒民眾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存摺、印鑑及密碼等,不要隨意將銀行帳戶交付他人使用,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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