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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不便險理賠 放寬認定

本文共675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疫後旅遊潮大爆發,許多國人選擇出國旅遊。但近日有旅客因颱風而延誤行程,卻發現購買的旅遊不便險在求償時遇到波折,原因就卡在「旅程更改險」合約條文中「預定前往之地點」的限制,導致合約保障範圍大縮水。對此,產險業者透露,近日對於預定前往之地點的字義有新解釋,未來在旅程更改險理賠上將放寬認定標準。

近日有網友指出,投保旅遊不便險,其中有包含旅程更改險,原以為受到所在地天災被迫更改旅程可以理賠,卻因合約條文中有「預定前往之地點」的限制,當目的地沒有天災,將無法獲得理賠。

旅程更改險內容
旅程更改險內容

對此,產險業者指出,旅程更改險主要是保障被保險人於「海外旅行期間內」,因預定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業者受僱人罷工,或「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戰爭、暴動、民眾騷擾、天災;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被保險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本次旅程所使用之護照或旅行文件遺失;因搭乘汽車、火車、航空器或輪船等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行程更改,就海外地區所實際支出的交通、住宿等費用,在保險限額內予以賠付。

產險業者透露,近日公司對於預定前往之地點的字義將有新解釋,「當危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保戶有實質的損失及不便,地點(不限於國家)之字義解釋不應拘泥於文字上的解釋」。產險業者說,也就是說未來在旅程更改險理賠上將放寬認定標準,即使是飯店到機場的交通費也符合理賠,朝對保戶更有利的方向邁進。

另一家產險業者則表示,建議投保旅遊不便險前,仔細確定保障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也可以直接致電保險公司詢問保障內容、理賠範圍等,每家理賠項目可能略有不同,至於旅程更改方面,該公司則會採從寬認定,視個案進行限額實支實付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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