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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官媒:多家私募機構違約難兌付 監理應進一步加強

本文共766字

聯合報 記者謝守真/即時報導

大陸多家私募機構近來陸續發生違約行為,導致無法完成兌付債務,引發各界關注。大陸官媒3日報導,有專家認為,近期所發生的私募基金爆雷事件暴露出多家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存在多層嵌套、私募產品估值表難以保證真實性等問題,並提示要進一步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

據陸官媒《經濟日報》報導,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奕奕稱,私募基金以非公開方式發售、贖回,資訊透明度較低,且私募基金產品多層嵌套的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朱奕奕表示,為進一步強化監管,首先要完善私募基金監管相關規定,規範私募基金准入、運作等具體要求,形成完整的私募基金監管架構。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廣西大學副校長田利輝說到,「私募業應將建制度和零容忍相結合,嚴格防止亂集資,切實落實場外籌資的有關法規,嚴肅執行相關契約合約」。只有具有相應的准入門檻,私募才可能健康發展。另外,他提出,應該要形成私募場外定向信披要求,防範虛假宣傳或刻意誤導。

田利輝補充,某些私募機構存在「道德風險」,利用投資者的信任實施詐欺。他提醒,投資者在選擇私募機構時若缺乏足夠的風險意識和專業知識,就容易被高收益率等表面現象所迷惑,從而遭受損失。

實際上,今年以來,大陸監管部門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早在4月時,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徵求意見稿)》,提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架構應清晰、透明,不得透過設定複雜架構、多層嵌套等方式規避監管要求。

報導稱,目前最為市場關注的就是產品的退出問題,主因是其涉及投資人較多、金額較大。對涉事公司來說,維護好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是現在首要任務。

報導還提到,「監理機關應嚴格依照相關規定,對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打擊懲處,對於違法者進行行政、民訴和刑事三位一體的嚴厲懲戒,進而對其他市場主體起到警示作用」。另,也要適時開展對於私募機構的評等評鑑工作。

大陸官媒《經濟日報》指出,由於多家私募機構近來陸續發生違約行為,導致無法完成兌付...
大陸官媒《經濟日報》指出,由於多家私募機構近來陸續發生違約行為,導致無法完成兌付債務。監理機關應嚴格依照相關規定,對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懲處,違者應進行行政、民訴和刑事的嚴厲懲戒。記者謝守真/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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