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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 勞團籲取消年齡限制

本文共494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勞動部有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但卻限制須在勞工64歲當年的8、9月才能申請,雇主恐不清楚規定;勞動部則說,將納政策研議參考。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天到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針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提出訴求。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表示,勞動部推動中高齡就業,有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有勞工去年屆齡滿65歲,後來收到公司通知要退休,若要繼續工作必須接受公司開出的8成薪。

工會表示,後來尋求勞動部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公司願意用此計畫僱用該名勞工,但因為計畫有64歲申請年紀跟申請期間的限制,因此該名勞工無法適用此計畫,導致如果勞工要繼續工作,只能接受公司的8成薪,希望勞動部可以取消此計畫年齡限制。

對此,勞動部表示,為了鼓勵事業單位持續留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受僱勞工,協助其延長職涯並促進事業單位經驗傳承,持續推動繼續僱用補助,規劃雇主應至少留用符合人數30%及持續留用達6個月以上,並應以原有薪資繼續僱用,以保障其工作權益。

勞動部指出,勞團提取消計畫申請年齡限制訴求,將納入未來政策研議參考,若是涉及繼續僱用申請期間的修正放寬,已錄案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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