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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合併案超頻頻譜6/30繳回 NCC:遠傳已繳回

本文共407字

聯合報 記者馬瑞璿/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兩宗電信合併案已在去年底完成,由於先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希望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在合併台灣之星、亞太電信之後,能於今年6月30日繳回超頻頻譜;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今(8)日指出,遠傳已在3月底、4月初將超出的頻譜繳還給數位部,也有來申請網路設置計畫變更,至於另外一家業者期限則是到6月30日,目前尚未到最後期限。

翁柏宗指出,由於電信頻率目前是由數位部管理,也因此,遠傳是將頻譜繳還給數位部,再由數位部會NCC;比較特別的是,亞太電信之前跟中華電信共用3G語音,偏鄉部分也有和台灣大、中華電信合作漫遊,而這次合併之後,遠傳已將超頻頻譜繳回到數位部,偏鄉漫遊狀況也已經改正,並來更改網路設置計畫。

翁柏宗表示,目前比較關心的是消費者權益,電信合併案剛啟動時,用戶申訴相對較多,目前已經進入穩定狀態;另一家電信業者,基地台需要整併,尤其,設備不相同、頻率不相近,會有不同工法、程序,確實是需要一點時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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