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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紅辣椒粉流向16業者 食藥署擬祭「這招」重懲

本文共760字

聯合報 記者賴昀岫/台北即時報導

含致癌物蘇丹紅的辣椒粉流向全台,目前已禁止違規廠商進口3個月,衛福部食藥署公布,目前維持16家下游業者、下架2萬1234.5公斤,且正研擬調整邊境查驗相關規範,針對檢出有毒或有害物質的進口食品,只要初犯就禁止輸入,最快3月1日上路。

新北市保欣企業有限公司從中國大陸河南省「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輸入的辣椒粉,檢出含有蘇丹色素三號,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目前累計在4批辣椒粉原料中,檢出蘇丹三號色素。

林金富表示,這4批原料包含,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效期為115年10月4日;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效期為115年10月29日及116年1月7日,及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抽驗、效期為115年10月12日,流向「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下游業者,截至113年2月26日,共計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其產品2萬1234.5公斤。

目前食藥署在邊境檢驗中,對中國大陸進口辣椒粉,採取百分之百逐批查驗,林金富說,近期蘇丹色素違規情形愈來愈嚴重,對於中國辣椒粉問題,食藥署將引用食安法第3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遇有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或輸入產品經查驗不合格情況嚴重時,得就相關業者產地或產品,停止其查驗申請,目前正在進行行政作業,最快3月1日上路。

林金富解釋,食藥署將依據第34條規定,變更《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未來遇到「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攙偽或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等情況,就會立即停止國外製造廠輸入查驗申請,也就是將跳過現行的一般抽批、加強抽批、逐批查驗,直接到最後的禁止進口。

食安法規定,違反第15條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目前累計在4批辣椒粉原料中,檢出蘇丹三號色素。圖/食藥署提供
目前累計在4批辣椒粉原料中,檢出蘇丹三號色素。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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