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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下滑、人才流失,香港政府再推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讓投資股票等港幣3,000萬元或以上投資者申請到香港居留,吸收對象包括台灣居民。
港府昨(19)日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細節。合格申請人包括18歲以上的外國國民、已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分的中國籍人士、澳門居民,以及台灣居民。
計畫要求申請人需於提出申請前兩年內,擁有不少於港幣3,000萬元淨資產,沒有不良紀錄,並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規定,可連同撫養人到香港,包括配偶及未成年的未婚子女。
新計畫下有三類獲許投資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非住宅房地產,以及全新成立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投資組合。
其中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候償債項、集體投資計畫、有限合伙基金;而非住宅房地產,申請人需要投資最少港幣2,700萬元。
對新投資組合,香港當局說成立目的是支持創科及其他重點行業發展,申請人要將港幣3,000萬投入組合。港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說,港府持續提升香港在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方面的競爭力,香港去年有逾15,000名超高資產淨值人士,數量是全球城市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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