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211字
股票市場有一種制度,叫做「歸入權」。如果您是上市公司的董事,去年9月28日以每股100元買入自家公司股票10萬股,今年3月27日以每股120元賣出,獲利200萬元,您必須把這200萬元繳給公司,讓全體股東共享。
從最近十年的統計數字看來,每年都有200多件到300多件案例。一年繳回的金額,少者3,000多萬元,多者超過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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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場有一種制度,叫做「歸入權」。如果您是上市公司的董事,去年9月28日以每股100元買入自家公司股票10萬股,今年3月27日以每股120元賣出,獲利200萬元,您必須把這200萬元繳給公司,讓全體股東共享。
從最近十年的統計數字看來,每年都有200多件到300多件案例。一年繳回的金額,少者3,000多萬元,多者超過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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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行政院副院長、大法官、司法院長,精通證交法、銀行法和公司法,在台灣法界輩份很高。他講法律深入淺出,在其筆下,「法條」化成一篇篇的故事、一個個實例,不再是無溫度又艱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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