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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主導各家準則大整合時代來臨,從方向來看有三個重點,第一是從投資人角度結合IASB國際會計準則揭露。IFRS S1開宗明義提出為投資人需求所制定的「財務重大性」(Financial Materiality),然而有二個觀察,首先重大性的定義一直是外界爭議焦點所在,這對永續資訊揭露品質影響甚大,未來永續準則及會計準則兩者對於重大性的定義及差異仍需進一步釐清。
而歐盟最新將推出的重量級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明確支持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揭露,GRI、SASB亦已具備雙重重大性的框架,不只揭露「環境對企業」的影響,同時也要揭露「企業對環境」的影響;然而ESRS仍因產業標準爭議可能延後兩年實施,可知難度不低,未來ISSB如何推動雙重重大性揭露以補足財務重大性的資訊揭露不足,逐步促成跨國永續財務資訊揭露的一致性與可比較性成為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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