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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監理指標的問題與解決之道

保險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保險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1404字

經濟日報 彭金隆

保險業原本只採RBC比率單一資本適足標準, 2021年5月修保險法,加入獨步國際的淨值比,自此進入雙資本監理指標時代。RBC制度已決定於2026年走入歷史,未來將參酌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所訂之保險資本標準(ICS),制定新一代清償能力標準(TW-ICS)取代之。但同樣在2026接軌的國際財務報告報導準則17號(IFRS 17),對於負債範圍的認定與ICS有明顯差異,可能導致雙監理指標間不一致甚至矛盾的結果。

外界普遍預期壽險業接軌IFRS 17時淨值比下降的機率很高,主因之一在於新準則規定保險合約負債改依現時利率估計,導致過去業者出售高利保單所隱藏的利差損,必須一次性的反映;其次,新制度計算保險合約負債時,加入合約服務邊際(CSM)科目,也會使淨值減少。因此對於接軌IFRS17時,各壽險公司淨值比是否能安全過關,一直是外界關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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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為政大商學院副院長、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研究專長為保險與風險管理、銀行保險、金控公司、保險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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