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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兌現「居住正義」的承諾,2023年開春新內閣上工後,內政部就傳出正在研擬規劃「使用權住宅」的消息。概念上「使用權住宅」係擬由財政部國產署釋出公有土地,由政府興建住宅後讓民眾可用較低價格購買20、30年的房屋長期使用權,亦即民眾並不會擁有建物所有權與土地所有權。
通盤評估,使用權住宅相對比台灣既有的地上權住宅、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而言,理當要在價格上、使用彈性、稅負減免上更具競爭力,然而,政府這項創意發想在實務上究竟可行性如何?確實值得細細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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