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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建商1年內餘屋單一稅率?財部:會合理考慮

本文共549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1日電

囤房稅2.0箭在弦上,多屋族在全國各地的房屋將累進課徵較高稅率,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天表示,以建商餘屋來說,1年銷售時間相對短促,不易達成完銷,1年內是否適用單一稅率、戶數免累進,「我們會去做合理的考慮」。

行政院會議今天討論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房屋稅將改採全國歸戶,後續財政部將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希望囤房稅2.0方案能自民國113年7月1日起實施。

囤房稅2.0草案中,在「非自住」房屋方面,建商餘屋持有年限2年以內的法定稅率,區間將落在2%至3.6%,超過2年則適用一般非自住稅率2%至4.8%,盼促使建商積極加速釋出餘屋。

建商餘屋部分,財政部將設計課稅基準模組給地方參考,也就是有多少戶按多少稅率課徵,李慶華在院會後記者會受訪表示,蓋好房屋後,1年銷售時間相對是很短促的,要完銷會有點急迫、不是那麼容易達成,且建商目的不是囤房,財政部會考慮合理銷售期間,來制定課徵模組。

李慶華指出,1年內餘屋是否可適用單一稅率、戶數不累進,現在沒有答案,必須進一步權衡評估,「我們會去做合理的考慮」。

所謂課稅參考模組,就是指依持有戶數,設有對應稅率級距。持有戶數愈少、適用稅率會較低,反之,持有戶數愈多,稅率將隨之攀高。財政部版的模組在設計上,也會考量各地發展程度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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