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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訂金控「老本」配息條件 資本結構要求很難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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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對金控拿「老本」配息,一口氣嚴訂了四大財務要件,其中光第一項資本結構要求:分配後法定盈餘公積需達實收資本額50%,就打趴了一票人。

據各金控半年報,法定盈餘公積達實收資本額逾50%者,僅有富邦金(2881)一家,國泰金45%、兆豐金是34%、中信金更只有22%,甚至連存股族最愛的第一金、玉山金,各只有18%和11%。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昨(19)日說,邀集各金控業者開會時,有業者認為僅需比照一般《公司法》以法定公積超過資本額25%的部分為限,也有業者建議僅需介於25至50%之間。

那麼,為何是訂在50%?林志吉說,因《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是25%,銀行業是要求75%,因此金控訂50%算是合理的;至於業者也提出如資本適足率、財務結構及槓桿度等希望降低,金管會仍會在預告期間做全盤考量。

林志吉坦言,金控是永續經營的金融機構,財務健全跟社會大眾權益、和公司經營有關,股利政策需穩健,才能符合可持續發展的需求,「而不是把過去累積下來的,沒有一個標準或下限,就把它分掉,這是我們想要表達的一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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