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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2026年接軌IFRS17 業務將朝保障型商品發展

本文共871字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18日電

台灣保險業將於2026年接軌IFRS 17,金管會今天表示,接軌後會計將由現金基礎改為應計基礎,影響所及,業者業務經營將往保障型商品發展;屆時資產負債面均採公允價值,將降低目前會計不匹配情形。

台灣保險業將於2026年實施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屆時保險收入將由現行現金基礎改為應計基礎,並於保險合約群組產生虧損時立即認列損失;屆時保險業資產及負債面均可採公允價值衡量。

所謂現金基礎,指的是保險收入於收取簽單保費時一次認列,若業者收到1元保費,即會認列1元保險收入,應計基礎則是保險收入在保險服務提供期間內逐期認列,意即在業者實際有提供保險服務期間,才能在財報認列保險收入。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接軌IFRS 17預期可帶來3大效益,第一,可改善現行業者過於側重保費收入而產生市場過度競爭的現象,促使保險業者從重視市占率轉為重視商品實際損益。

第二,隨會計基礎變化,將引導保險業商品結構轉型,轉傾向銷售具合約服務邊際(CSM)的保障型商品,回歸保險業核心價值。

第三,台灣保險業2018年已適用IFRS 9「金融工具」,2026年將適用IFRS 17,屆時資產及負債面均可採公允價值衡量,將降低業者目前資產負債會計不匹配情形,促使業者強化投資管理能力,重視資產負債管理。

待接軌IFRS 17後,將按現時市場利率衡量折現率,金管會不會再公告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另因應去年股債雙跌所致的淨值危機,有9家壽險公司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待接軌IFRS 17,依規定可再有一次金融資產重分類機會,重新調整資產面。

因應業者接軌需要調整期,金管會今天公布「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修正草案,並訂2026年1月1日接軌日正式施行。在接軌前,保險公司仍按舊制提存各項準備金,待實施IFRS 17,準備金新制對財報影響數將正式顯現。

因保險業可運用資金定義為業主權益加上各種準備金,保險業進行資金運用時,有不得超過可運用資金一定比重的相關規定,隨準備金定義調整,對於保險業資金運用的各項投資限額將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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