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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藥監局推新規 促福建台商發展藥品、醫材

本文共484字

聯合報 記者陳政錄/北京即時報導

在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後,福建持續發布新的對台措施。據大陸國台辦網站轉載大陸國家藥監局訊息,近日,大陸發布新的《工作方案》提出,要進一步促進台資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企業在福建發展。

據大陸國家藥監局發布《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推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將支持福建在藥品監管領域先行先試,協助福建興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和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

國台辦網站轉發內容稱,《工作方案》聚焦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監管創新,提出七項重點任務:支持福建省內的台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醫療器材註冊人發展、支持福建省內的台資化妝品註冊人發展、支持福建展開進口第一類醫療器材備案、支持台灣地區進口醫療器材註冊人在福建省內展開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材註冊申報、支持福建在探索兩岸中藥傳承創新融合發展上先行先試、支持福建進行兩岸藥品監管科學研究、支持福建持續加強兩岸醫藥民間交流。

大陸國家藥監局稱,《工作方案》的推出,對於深化閩台醫藥融合發展,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將進一步促進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監管創新發展。

中國大陸國家藥監局推新規,促進福建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台資企業發展。此為示意圖...
中國大陸國家藥監局推新規,促進福建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台資企業發展。此為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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