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擴大書審 先繳清稅款 經濟日報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2024/05/09 21:28:35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採用擴大書審申報營所稅的公司,應留意必須在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稅款,若稅款未繳清,將無法適用擴大書審。 高雄國稅局表示,所謂「擴大書審案件」是指營利事業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和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申報書表齊全,且自行依法調整的純益率在書審純益率標準以上,並如期繳清稅款。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此服務僅限企業訂戶 無廣告閱讀環境、查詢七日內出版報紙頁面、閱覽全版新聞。 登入 已是訂戶?登入閱讀 上一篇 下一篇